禹州企业专利申请办理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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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企业专利申请办理的步骤

作者:许昌鑫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19 08:08:39

在商标保护的实践中,显著性不可能像算术一样严格量化。在商标保护的实践中,显著性不可能像算术一样严格量化。“某一标志在什么时候具有强的显著性,不可能作出一般的描述,比方说,通过设定一个百分比,当视某一标志为商标的消费者达到该百分比时,该标志就具备了显著性。”

一、显著性越高的商标,例如“柯达”,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越深,同样,“柯到”也越有可能让消费者联想到“柯达”。如果允许“柯到”成为注册商标,就有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消费会想这两个商标可能来源于同一生产厂家或者两者存在一定的关系,从而可能会影响到“柯达”的商誉。

二、商标的显著性越多,消费者就越有可能认为携带该商标的所有类似商品或服务均来自同一家公司。因此,对于显著性较高的商标,必须阻止市场上出现来自不同厂家的类似商标。

三、一家公司在某个商标上投入的时间和推广费用越多,就越有必要对此商标进行充分的保护。即使商标显著性较弱,但是如果随着时间的推进,大量消费者已经认可了商标的识别性,则该商标的显著性便得以增强。很明显,如果市场上所有的消费者都意识到某个商标所标示的是相关产品的制造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则该商标是强商标,相反,如果没有人认为该标志具有上述功能,则它根本不具备显著性。

你知道吗?商标除了会因为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或相同而被驳回外,还可能因为易产生不良影响而造成许昌商标注册失败。到底哪些商标容易因易产生不良影响而被驳回呢?请往下看!

1、《商标法》第十条提到的不良影响是什么《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这里提到的不良影响究竟指什么呢?《商标审查标准》(2016年修订)规定,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的消极、负面的影响。

2、判定商标是否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依据《商标审查标准》(2016年修订)规定,对其他不良影响的判定应考虑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应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3、哪些商标容易产生不良影响(1)涉及政治因素的商标八陆菌商标申请商标八陆菌不是现代汉语的固有词汇,而是申请人臆造的。该商标申请注册在第29类干食用菌等商品上似乎还挺有新意,但因读音与八路军近似,易产生不良影响而被商标局驳回。(2)涉及宗教因素的商标南少林商标众所周知,饮酒是佛教的禁忌。新申请的南少林商标被指定使用在烧酒、白酒等商品上,可能会伤害佛教徒的宗教感情,易产生不良影响,所以才被商标局驳回了。(3)涉及文化传统的商标二人转商标二人转很多人都听过,是发源于东北地区的一种说唱艺术,为普通老百姓所喜闻乐见。但是为计生用品申请二人转商标就有点不太妥当,显然不利于二人转正面形象的传播,易产生不良影响,最终被商标局驳回。(4)申请商标格调不高毛驴子商标商标毛驴子,从字面含义看是指动物中的驴,但在新疆等地方言里,毛驴子通常是骂人的话,泛指牲口,不是人。将这样的词汇申请注册成商标显然不太合适,易产生不良影响,所以才被商标局驳回了。(5)涉及教育因素的商标金童童及图商标为了在商标设计中独树一帜,许多申请者经常创造一些不规则的汉字或改变一些成语,以吸引公众的注意。这些商标是非标准使用汉字和成语。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将改变人们对正确汉字和成语的认识,这不利于中国语言和文化的普及。金童童及图商标的金字为汉字的非规范写法,如果被注册成商标会扰乱汉语的规范使用,误导青少年对汉字的认知,易产生不良影响,所以才被商标局驳回了。申请注册商标是一项专业性和经验性相结合的工作,如果大家想尽量节约申请商标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就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商标起一个合法合规的名字。起好商标名后,建议大家做近似查询,看看自己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从而进一步提升商标的注册成功率。

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开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申请人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会导致视为撤回,也就是申请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撤回,但是通过某些程序的不作为,将专利申请放弃。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而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被视为撤回的,也应该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若真的是专利局的过错,专利局是会把恢复费退还给申请人的。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

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注册商标转让的方式和形式?注册商标可以转让,但很多人对转让的方式和形式知之甚少。对此,丽珠律师作出如下回答!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许昌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目前,国家认定的商标代理机构近800个,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或者直接向商标局办理,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经常居住地或者营业场所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固定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登记的。

应当委托编织代理经办的商标代理集团办理。商标局在审查商标转让过程中,经常会向申请人出具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进行修改和答复。一般来说,这些文件是由邮局寄出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邮政通道不畅,部分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化,经常出现申请人收不到商标局寄出的文件的现象,影响了转让登记的办理。商标代理机构中的商标代理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精通商标业务,能够更准确地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出具的需要修改的文件进行准确修改,使转让登记申请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转让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这种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收取一定的转让费。注册商标的后续转让有两种情况:

(一)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后,即在其生命终结后,有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的全部注册商标。

(二)企业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合并时的继承人转移。这种形式的转让通常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所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引起财产流通的计划和行政命令。例如,国有企业按照行政命令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转让生产,必然导致注册商标主体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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